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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一直觉得项澍是个很有生活热情的人,喜欢咖啡、红酒,会千里迢迢横跨大洲大洋去寻找喜欢的咖啡豆,照顾流浪猫,料理咖啡厅。但他的房间未免有点,简单。
桌椅床凳都是最普通的款式,平平无奇,而且互相不搭配,都像是随便买的。白墙上一点装饰都没有,桌面床头也没有摆任何摆件,房间里衣服随意搭在椅背上,但因为房间很空并不显得杂乱。
空空荡荡。
祝苗在这样的房间里有点局促,赤脚走出房间,小心地拧开房门。
一打开卧室门就见到了宽敞的客厅还有开放式的厨房,和卧室的风格差不多,简单明了,一眼看到底,连多一点让人分神打量的装饰都没有。项澍正站在流理台前,不知道在捣鼓什么。
祝苗一时间没敢走过去,小声叫道:“哥……”
“嘶”项澍倒吸一口气,平底锅“砰”一声磕在灶台上。
祝苗:“?”
项澍匆匆说道:“烫到了,没事。”他回头看了祝苗一眼,又说道:“我给你拿个拖鞋。”
祝苗还没来得及说什么,项澍就走去玄关,蹲下来在鞋柜里翻找了半天,从鞋柜的深处翻出一对还没拆包装的拖鞋,拆开来,弯腰摆在祝苗的脚边。祝苗穿进去,心里有点美,看来还没有别人能有他这个待遇。
祝苗趿拉着拖鞋凑过去厨房一看,平底锅里是两片煎好的培根,全麦面包已经切好放在旁边,上面搁着两片芝士,再旁边是刚刚做好的一杯热美式,看着就让人很有食欲。项澍却说道:“这个不是你的,我给你叫了外卖,你吃白粥。”
祝苗只不过失落了两秒钟,马上又开心起来了。他感觉现在没什么能浇灭他的好心情,他乖乖地去洗手间洗漱,项澍给了他新的洗漱用品。因为还有点低烧,祝苗没能洗澡,洗漱好之后就坐在餐桌旁边吃他的白粥。倒是项澍去洗了个澡,他出来的时候好像一时间忘记了客厅里还有个人,没穿上衣,祝苗坐的位置正好对着洗手间的门,项澍擦着湿头发出来的时候,俩人正好四目相对。项澍低声说了句什么,又退回去,套上T恤才出来。
但祝苗眼尖,一眼就见到他家居裤的裤腰上露出来的半个纹身,在小腹那里,好像是什么动物。没看清,祝苗心里像猫爪挠了似的,又痒又难受。项澍头发还湿着,脑袋上搭着毛巾,身上好像也没完全擦王,T恤贴在身上,三两口就把夹了培根和芝士的三明治吃完了,小口小口地喝咖啡。祝苗有一勺没一勺地吃着自己的白粥,觉得嘴巴里淡得不行。
项澍去房间里,把体温计和药都搁在祝苗面前,祝苗笨拙地将水银体温计夹在腋下,夹着手臂吃粥。他的自愈能力很强,现在只是低烧而已,除了稍微有些疲劳之外????????,没有其他不舒服了。
祝苗磨磨蹭蹭地把碗里的粥刮王净,吃了药,把碗一推,站起来,诚恳地说道:“哥,谢谢你昨晚照顾我,我现在没事啦,先回去了。”
为了显示自己去意已决,祝苗还站起来,往门那边走。果不其然,项澍留他了。
“别吧,”项澍把咖啡一饮而尽,皱着眉头说道,“你还生病呢,一柠又不在,别到时候在店里晕了都没人知道。”
祝苗从善如流地回头坐下了,说道:“好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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