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薛园仅是薛玉霄个人的居所,她虽未迎娶正君,但身份贵重,所以这园子完全是给她盖的。光是园子里的家兵,连夜统计下来,就有足足八百一十四人。
薛玉霄将她们编成几队,定下了操练、轮值,守护薛园以及巡视土地的规矩。这些规矩从前也有,但因为此前的“薛玉霄”不太经营,所以都荒废了。
重新定了规矩之后,她又选拔出来两个可靠的兵将娘子做近卫,正好选了一对双胞胎,一个叫韦青燕,另一个叫韦青云。
青燕青云两人十分高挑矫健,都是常年在太阳底下晒匀了的小麦色皮肤,五官端正,穿着窄袖的练武服,硬革护腿,腰间佩剑,英姿飒爽。这样的肤色和打扮其实不合齐朝的口味,觉得“粗俗丑陋”,但薛玉霄看着很顺心——这不就是黑皮帅姐姐么?可真是太酷啦!
接下来的十几日,她都埋头待在薛园里一边练兵、一边练字,听裴饮雪给她讲述这个世界的名家著作,丰富更新自己的脑海容量。
“……当今大司徒就是靠她所写的《金玉名篇》,被众人推举为五年来的笔墨风流之冠。在盛名之下,王大司徒三年两升迁,如今做到了凤阁之首,加司徒衔。”裴饮雪翻阅书卷,语气淡淡,“《金玉名篇》里的内容,也在近年辨析的选题之内。”
“啊……”薛玉霄抬手捏了捏眉心,吐了一口气,“可那是一本小说啊!”
裴饮雪怔了一怔,疑惑地看着她:“什么叫小说?”
“……就是……”薛玉霄道,“讲故事的书。”
“正是。”裴饮雪理所应当道,“将蕴含的道理隐藏在故事当中,让人手不释卷,又能开卷有益,当然是大家名篇。”
中国古代对于“雅”文学的追求,远远要大过这些“俗”文学。杂剧、戏曲、小说……这类的文体地位都比较低。没想到在这个女尊世界的齐朝,居然将这些也列入了才名的考核和针砭当中,没有丝毫轻视。
一边谈玄论道、纸上谈兵,一边又俯身将俚俗文学捧上大雅之堂,这还真是个矛盾的时代。
薛玉霄在心里吐槽了几句,这代表她要看的书又多了一箩筐,好在裴郎博览群书,知无不言,还没有他回答不上来的。
“那笔墨风流之冠……”
“是兰台评选的。”裴饮雪道,“……就是御史台。兰台学士除修史之外,还修建了兰台书院,那里就是评选诸多名篇的地方,若能教育开蒙、治家立身,就会传于各个诗书之家。”
能传于诗书之家已经很好,在这个时代识字可不容易,很难传于天下。
“我知道那是御史台。”薛玉霄望了他一眼,本想说自己还不至于这么一窍不通,但话到嘴边,一股当文盲的无力感涌上心头,只是叹了口气,说,“你看我的字写得怎么样了?”
裴饮雪侧过身来看。
他一靠近,那股冷意蔓延着散落过来,在初热的五月让人身心通畅。薛玉霄抬眸看去,见到他细长睫羽下方、一双清寒凝澈的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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