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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怎么?”
“吃了这果子,我花了三个月才学会重新走路。”男人摇头道,“吃下果子只觉得身轻如燕,结果走路时飘飘忽忽,站不稳当——我险些没把自己摔死。三个月后才勉强学会了走路,又三个月才能这样动弹。”
“……”包炯只觉得脑后有冷汗冒了出来,“你不是说……”
“这么说吧,原本你走路的时候脚蹬地是一分力,现在还是一分力,可是吃下了这千钧果,你的一分力可是之前的十倍百倍。”男人跳下石碑,走到包炯身边捏了捏他的胳膊和腿,“看你的样子,不像是练过武功,就算练过也顶多是庄稼把式……”
“……”练了十几年的拳脚被人一口说成庄稼把式,偏偏还不能反驳,包炯除了沉默也不知道该怎么是好。
“这样也好,没练过内力也不算什么,反正以你的力气,那些练过内力的也不能把你怎么样。”男人笑眯眯的拍拍包炯,“看在你这张脸的份上,我就帮你一把好了——反正我还没收过徒弟,你我都是星官,便宜你了也无妨……”
包炯终于明白那果子到底为什么说“吃则死”了——经过一番周密的思考,得出结论如下:那果子很可能是外星陨石上携带的外星植物的种子生长而成,拥有刺激人体潜能的独特作用。但是由于刺激得十分厉害,导致一般人吃下去会受不了骤然提升的力量而死——在捏个筷子都把自己的手指头捏肿还险些捏断之后,包炯理解了“千钧果”的威力到底有多强。
但是,也总有些人运气好或者体质好,撑了下来——这些人要么想给自己贴光要么想独占这些果子,便编出“星官”的无聊说法——总之,一切都是合情合理的,什么“星宿”啊,“天官”啊,不过是人牵强附会上的封建迷信罢了。
活生生的例子就是,包炯绝对不是什么“星官”,但是他照样在狠狠折磨了自己三个月,把从爬行到走路到跑的新生儿成长过程重复一遍之后,掌握了那种强大而又危险的千钧之力。
“徒弟,想什么呢?”
“……没什么。”
来到这个世界已有三个多月了,包炯也渐渐认了自己的确是跑到了北宋年间这个事实。心里怅然郁闷之余,也有一丝小小的欣喜。
因为他从黑衣人——那家伙坚持不肯说名字,更不肯摘掉面具,包炯又懒得叫他那个麻烦的自称,只能用“黑衣人”代称——那里了解到,这个时候的开封府府尹,是——包拯。
包炯之所以会知道北宋年间的历史,全是拜此人所赐。因为据他老爸和爷爷信誓旦旦所说,他们包家的祖上,正是那位“包青天”,包拯——
从小听着“包青天”的故事长大,包炯对包拯的崇拜已经达到了近乎将对方神化的地步,对历史极为头疼的包炯之所以对北宋仁宗朝的历史有着相当的了解,全是因为这是“他”的朝代。
“如果能见到你的话……”轻轻抿了抿嘴唇,包炯的眼中是全然的向往,“来到这里,我也无悔了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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